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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二奶”誓告假老公

2001-04-06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陈君 通讯员 左衍云 我有话说

4月2日上午,北京市西城法院告诉庭,一位面容姣好的少妇在向法官述说着自己的不幸,一旁是她5岁活泼漂亮的女儿。法官一再跟少妇强调,如果她坚持状告昔日“老公”,那么等待她的将是因涉嫌重婚罪而将可能被判刑。但少妇无奈地表示,不管受到什么处罚,一定要告,这一切是为了她年幼的女儿。据法官介绍,通常都是老公的原配到法院起诉“二奶”,像此例关于重婚罪的自首案,在西城法院尚属首例。

事情发生在1994年9月。25岁的她,只身从贫穷的农村到海南某研究院做清洁工,与这所研究院北京总院的一位临时来这工作的54岁的高级工程师高某相识,俩人感到很投缘,1995年两人开始同居。她怀孕后,高工十分高兴,把她安排到高工的农村老家生下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。1997年她带着女儿回到北京租房居住,她对邻居说,她与高工是夫妻。高工每月给她1000-1500元生活费,并隔十天八天的来看望她们母女二人。但突然从去年10月份开始,高工两三个月才来一次,生活费给得也少了,并告诉她,他离不了婚。苦苦等了6年的她一听就蒙了,她动手打了他。无奈之下,为了至今还没有户口的可怜的女儿,打工妹只好忍着眼泪,作出不惜判刑、坐牢,也要坚持到法院自首、起诉的选择。

此案目前已转至公安机关审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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